发布日期:2017-03-13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黑河学院“美好生活 光影呈现”
摄影、微电影比赛的活动方案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黑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黑教体函〔2016〕413号)要求,决定举办黑河学院“美好生活 光影呈现” 摄影、微电影比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展演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参赛作品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要求
比赛分为分摄影和微电影两类,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微电影作品片长不超过15分钟,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比赛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五、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更多的学生成为艺术展演活动的受益者,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比赛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比赛内容要与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
六、奖项设置
摄影类和微电影类分设一、二、三等奖及最佳指导教师奖;设置摄影组单项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创意奖;
设置微电影组单项奖:最佳特效奖、最佳剧情奖。
七、报送方式:
摄影类参赛作品连同报名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534224471@qq.com。
微电影类参赛作品报送给比赛负责人。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负责人:王 硕 17614566021
八、评审奖励
比赛全程由校团委进行具体监管,人文传媒学院负责具体落实,评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老师担任。
九、赛程安排
1.摄影类参赛时间表
2.微电影类参赛时间表
本次比赛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黑龙江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附件:1、黑河学院“美好生活 光影呈现”摄影比赛报名表
2、黑河学院“美好生活 光影呈现”微电影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