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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黑河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浏览次数:

我校将举办黑龙江省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暨黑河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目的与任务

按照教育部部署的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 和“1+6”系列活动的要求。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参赛目的与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赛制与日程

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2019年4月7日-4月15日)

各学院通过网站、微博、公众号、板报、条幅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营造大赛氛围。

第二阶段 活动阶段(2019年4月16日-5月16日)

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指导学生申报比赛项目,精心筹划,确保申报的项目切实可行,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5月15日将项目名称和申请表交至创客空间(润德楼301),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

第三阶段 评比展示阶段(2019年5月19日-5月22日)

根据活动内容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依据评分从高到低将报国家、省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办,国家、省挑战杯项目办,全国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参赛,项目成熟可入驻大学生创业廊或者黑河市小微企业科技园。

7月-8月,利用周末及暑假期间,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客训练营,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创客精神,把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送到田间地头,与农业、农村、农民充分结合。


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集体奖3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团队或个人依据《黑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黑河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黑河学院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奖励。同时参赛学生依据《黑河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给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教师依据《黑河学院学生活动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记入工作量。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孟青青:联系电话:17845608557

田   梦:联系电话:15174610001

QQ群: 556057663

邮箱:hhxykjw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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