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0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
我校2019年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通知如下:
一、获奖证书时效
本次评定的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2月28日期间,以证书上标注时间为准。
二、获奖证书级别
本次评定的获奖证书的级别应为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
三、要求及流程(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如是集体项目获奖,请学院团总支在此项目获奖人员中选择1名同学上报,其余获奖人员在黑河学院2019年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中“集体或个人”栏中按照要求注明即可,在经学校专家组审核评定后,如该集体奖项入选,校团委将进行公示,鉴于部分获奖项目获奖同学分属不同学院,届时,请领取奖学金同学的学院团总支负责统筹好集体奖项每个获奖人员的奖金发放工作。
(2)请认真核对,避免学生重复申报。如该位同学依据同一时间的同一比赛已于2018年申报并获取奖学金,而其上次申报的获奖证书时效仍在在本次申报时效范围内,则该位同学不可再次申报。
(3)请指派专人负责,填写《黑河学院2019年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按照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学院内公示完成之后,核对无误,汇总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签字,于3月24日前一式3份交至润德楼207室。同时,请将每位获奖同学证书原件复印件、出版论文书籍原件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参赛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润德楼207室,证书等原件校团委审核无误后将及时归还。
(4)请将《黑河学院2019年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24日前发送至hhxygqt@163.com.
负责人:张彦涛13555295552
附件:1、黑河学院单项奖学金条例(试行)
2、黑河学院2019年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