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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黑院团发〔2015〕7号 签发人:王福军

关于开展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中心)团总支:

为强化校园文化活动的实践育人功能,加强素质拓展创新体系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培养,缅怀先烈,深化“中国梦”主题实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6+1”素质拓展创新体系的第一模块设计,院团委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举行追忆历史,缅怀先烈、讲述我尊敬的英雄人物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活。

2、倡导学生亲自动手制作花圈、小百花等祭扫烈士陵园,参观历史陈列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了解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

3、开展举办“缅怀革命先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例如:以“清明之日不动烟火”的环保方式来祭奠先辈烈士;自制“清明感恩追思墙”,在墙上写下对烈士的祝福,对自己的鞭策;积极撰写祭先烈征文和办一期手抄报(或电脑报);“‘品读红色经典□感受革命情怀’红色电影展播”等活动用革命前辈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写出祭奠体会,发表感言心声。写一篇文章,缅先烈,话理想,谈感受。让学生发表在自己的微博并@“黑河学院共青团”微博。

二、活动时间

3月30日至4月10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系(中心)要按照要求,结合本系(中心)实际,充分利用电子教室、微信微博平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纪念活动,祭扫烈士陵园活动由院团委组织各系(中心)统一活动。

2、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板报、报纸、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使本次纪念活动起到积极地教育作用。

3、认真总结。各系(中心)要在4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学生祭扫烈士墓感想交到团委,并要求学生将祭扫烈士墓感想上传到个人微博,同时@共青团黑河学院委员会微博(微博名:黑河学院共青团),实名制(系别、班级、姓名)上传,进行评比表彰。(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照片只需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张英慧,电话:6840240,邮箱:hhxytwxcb@163.com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主题词:学院 清明 活动 通知

黑河学院团委 2015年3月24日印发

录入:张英慧 校对:梁云婴 共印16份

[ 返回上页 ] 时间:2015-3-24 阅读: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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